民国律师界大咖们挣多少钱?

2015-06-24 12:21:09 来源: 网易新闻客户端

  1929年,中国第一位华人女律师、法国里昂大学法学博士郑毓秀参与罗步洲反革命案二审的辩护,仅是协同办理,便收取了公费1000元。而据杜月笙回忆,郑毓秀在民事案件中,更是“公费动辄以万数计,据说仅大马路的一件房屋拆迁案,郑毓秀所获得的公费就等于上海大赛马的一个头等奖”。

  此外,风险代理的情况也存在。比如1930年,上海律师叶茀康代理的颜筱初反革命案,便约定一审到三审预付公费600元,如能开释,则另付公费5000元。最后,叶茀康仅此一案收取公费5600元。这一收费当时引起争议,但上海律师公会经调查认为:“反革命之事件案情不得谓为不重大,既合于增加公费之规定。”

  如果纠纷得以和解,律师仍能收取公费。1940年代上海首富哈同夫妇去世后,家中数十名义子为了遗产相争数年,共聘请律师16人。后来此事由杜月笙出面,竟然获得和解。纠纷平息后,杜月笙与各继承人商定,将上海南京路、江西路路口的一块八亩四分的地皮交给律师作为公费。根据时人估价,那块地皮可值金条86根,相当于黄金860两。报纸称:“众律师因此喜出望外,都得发上了一笔小横财。”

  在公费之外,民国律师还常常出任政府、公司以及社会名人的法律顾问,在法学院兼职教书,或者承担其他社会兼职,来获取收入。报人包天笑就曾记载:“有人夸张说有千余律师,其实都不是执业者,只是有一个律师头衔而已。他们从不出庭为人辩护,或者当人家一位法律顾问,博取每年一二百元。”张耀曾受上海市长张群之邀,出任市府顾问,并且在法学院兼职授课。陈霆锐、江一平都曾担任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华人董事。吴经熊兼任立法委员、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法律顾问、东吴法学院院长。章士钊是杜月笙的幕中之宾。施洋则兼任武汉数个工会组织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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