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律师界大咖们挣多少钱?

2015-06-24 12:21:09 来源: 网易新闻客户端

  吴经熊的自传中所言“我一个月内挣的钱比我当法官和教授加起来的钱都要多”更是对当时情况的直白陈述。这一差距似乎贯穿民国始终,直到1946年还有一位武汉的法官在信中向陕西高等法院首席检查官朱观写信抱怨经济上的困顿,表示“长此以往,实无法支持,除改业律师外,别无他途。明年法界再无生机,则只能改业律师矣”。

  那么其他社会职业的收入情况又是如何呢?根据徐小群教授推算,1930年代上海律师的月入一般为300元至2000元,一些不知名的律师则可能在100元至200元。而1934年《第二次中国教育年鉴》所载的大学教师薪俸表显示,助教月入100元至160元,讲师160元至260元,副教授260元至400元,正教授则为400元至600元。

  同期洋行买办一般月入千元,高级职员月入200元至400元,低级职员月入50元至100元,医生月入一般300元至3000元,记者月入一般70元至300元,而工人月入则只有10元至40元。由此可见,律师收入,在整个社会中确实算得上是中上层水平。从行业平均水平看,他们和官员、教授、医生等中产阶级职业相比毫不逊色,其领袖翘楚者,还可能跻身上层名流之列。

  收入既属上乘,用度颇显豪奢

  作为社会中上层的律师,其用度自然也不菲。根据张耀曾的日记,1929年他在上海创办律师事务所的头一年就用去1.3万元。坦率来说,张耀曾虽然名望颇孚,但经济条件并不算律师中的优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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